学前教育
学前教育是可选的,面向 3 至 6 岁的儿童。6岁之后进入义务教育。它由国家资助和促进,并得到私营实体、合作社、社会团结私营机构和非营利机构的支持。
基础教育
基础教育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,从 6 岁到 15 岁,旨在确保对所有学生进行共同培训,以获取作为未来教育阶段基础的知识。它由三个连续的周期构成,组织如下
第一周期:一、二、三和四年级
第二周期:五和六年级
第三周期:七、八和九年级
中等教育
中等教育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,一共3年(10 年级、11年级和12年级),重点放在是两个可能的方面: 继续进修和进入劳动力市场。部分科目的选择可以针对特定领域,具体取决于学生的职业和专业方向。
非高等教育
非高等高等教育包括技术专业课程(CET),重点是使年轻人和成年人有资格进入工作市场。
高等教育
高等教育由理工学院和大学提供,具有公共、私人、合作和契约性质。它是根据《博洛尼亚宣言》的原则进行的。《博洛尼亚宣言》是1999年由29个欧洲国家的教育部长签署的文件,签署国承诺以共同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为重点重组高等教育体系。
资料来源:教育和科学统计总局 (DGEEC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