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信息不适用于欧盟/欧洲经济区/安道尔/瑞士公民或其家庭成员。
入境和逗留或居住最多 90 天:
欧盟(EU)、欧洲经济区(EEA)、安道尔公国和瑞士的国民,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,包括巴西等第三国的国民有在葡萄牙入境、逗留和居住的权利。法律 Lei n.º (37/2006,8月9日规定欧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葡萄牙境内行使自由迁徙和居留权,入境和逗留或居住不超过90天,他们无需办理任何手续,只需要有效的欧洲公民身份证明。根据欧盟现行规则,来自第三国的家庭成员可能需要持有入境签证,其申请必须以简单快捷的方式处理。
欧盟/欧洲经济区/瑞士公民 – 居住超过 90 天:
如果在葡萄牙停留超过3个月,欧盟/欧洲经济区/瑞士公民必须提交注册证书,正式确立在葡萄牙的居住权。通常情况下,该证书由居住地区的市政当局立即颁发,必须在最初90天结束后30天内申请。
在这里您可以找到您所在地区的市议会: https://portalnacional.com.pt/entidades/administracao-publica/camaras-municipais/
居住超过90天–欧盟/欧洲经济区/瑞士第三国国民的家庭成员:
来自第三国(非欧盟)的欧盟/欧洲经济区/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必须向SEF(外国人和边境服务)申请居留许可,这将正式确立超过三个月的居住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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